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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异地持有居住证可以办理。《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二)按照国家...
1、只要当事人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第2条的相关规定,就可以在居住地申请领取居住证; 2、每个公民只能同时对应一个户口本、在当地申请领取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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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1、不能异地处理。民政局登记离婚的,只能回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处理;2、诉讼离婚的,可以在被告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法院起诉离婚。
异地能够在居住地处理离婚。 第三十一条男女两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两边必须到婚姻挂号机关请求离婚。婚姻挂号机关查明两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产业问题已有恰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途径: 1、去民政部门处理 根据《婚姻挂号法令》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两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 2、到人民法院经过诉讼处理: 以外地人在北京处理离婚手续为例: 如果是外地人在北京是不能经过北京的民政部门解除婚姻关系的,只能到法院经过诉讼途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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