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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还可以按照身份证丢失随时补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
期满换证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提前多久要办理,但是公安部门建议提前3个月换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章第十二条的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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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还可以按照身份证丢失随时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身份证有效期是指身份证从发证时间到使用期限结束的这段时间。 我国公民身份证根据办理时不同年龄段,有效时长也不同: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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