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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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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书期限是俩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六个月内法院应当采取强制执行,否则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上述就是关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间期限的有关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期限为2年,从法律文件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的法律文件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的法律文件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件生效之日开始计算。《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人民法院从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6个月以上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批,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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