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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欠钱不还跑路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一)债务人无法联系两年以上。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
这种情况下,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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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会发生欠款人为了躲避债务而故意逃跑的现象,该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到了债权人的利益,给债权人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为了防止该事件的发生,债权人应该怎么做才能尽量避免欠款人跑了无法还款的现象呢?就将在本文中为大家介绍当欠款人跑了时,债权人可以做哪些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由此可见,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所以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你钱的人失踪,然后要求从他的财产中清偿欠你的债务。以上的介绍就是关于欠款人跑了时,债权人应该怎么办,相信大家通过介绍也都有所了解了,也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为大家提供帮助。好心借钱给他人没有错,但是我们在帮助他人时,也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懂得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才能更好的帮助他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第一条途径,即欠条诉讼时要注意诉讼时效,不要超过诉讼时效再提前诉讼,那样只会对自己不利。
欠款不还,人还跑了的,出借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一、法律程序 1、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 2、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人,你可以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你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3、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及家属必须居住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会拍卖。 二、宣告失踪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由此可见,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所以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你钱的人失踪,然后要求从他的财产中清偿欠你的债务。 三、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这个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 2、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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