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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与借条的法律区别: 一、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二、形成的原因不同; 三、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不同。...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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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条与欠条的区别有哪些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 (一)产生的原因不同。 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二)性质不同。 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诉讼时效不同。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两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四)证明力不同。 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二、借条与欠条都有什么区别 完整的借条或欠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二)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三)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 (四)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 (五)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1、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有产生的原因不同,欠条是因为买卖,租赁和利息等原因产生的,而借条是由于借贷产生的。签订借条和欠条的当事人都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都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据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或欠款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应用文件。 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字,表明债务人已经向债权人借据上注明了金额。 两者的区别如下: 借条证明借款关系,借条证明借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不一定是借款。 第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具体的借款事实。借据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各种事实,如买卖、劳务、企业承包、损害赔偿等。 诉讼时效讼时效的起点不同。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据,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从债务人拒绝还款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债务时,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诉讼时效期从出具债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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