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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我们生活交往中最简单、最常见的一个合同,虽然简单,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写。今天,将借条的标准书写格式告诉大家。 一、标题一定要写“借条...
法律并没有对合同的格式作出确定的要求,只规定了合同一般应当包含哪些条款。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合同格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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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的规定,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6、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7、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
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与法律规定的某些特别免除责任的事由,如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不同。后者是法定的,而非约定的。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任何企图援引免责条款免责的当事人必须首先证明该条款已经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否则其无权援引该免责条款。 2、免责条款是条款制作人事先拟定的。只有在责任发生前由当事人一方拟定且生效的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若是在责任产生以后,当事人之间通过和解协议而减轻责任的,它属于当事人对其权利的处分行为,与达成免责条款有本质的区别。 3、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所应负的责任。从理论上讲,区分限责条款与免责条款有一定的意义。一般情况下,各国法律对免责条款的有效条件比限责条款的有效条件要求更为严格,并且对限责条款的解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由于免责条款和限责条款都是为了排除当事人未来的责任,因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对这两种条款未作严格区别,一概统称为“免责条款”。 4、免责条款必须是明示的条款,不允许以默示方式规定,也不得以推定的方式确认其存在。以格式合同方式订入的免责条款,不仅涉及当事人的责任状态,而且其订入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具体谈判协商而成立,基于民事领域的公平和正义的基本原则,法律对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有更严格的要求。
民事上诉状,是指诉讼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上诉期限内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原审判决或裁定而写的司法文书。民事上诉状的基本格式:民事上诉状(居中):上诉人(原审X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住址。委托代理人:姓名,律师。被上诉人(原审X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住址。上诉人因XX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于XX年X月X日(XXXX)XX字第XX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XXXXXXX事实与理由XXXXXXX此致(右对齐)XXXX人民法院上诉人(姓名)年月日民事上诉状应主要采用反驳法进行写作。反驳应讲究针对性,说明性和逻辑性。要针对上诉人对原裁判的不服之处,有的放矢;要针对反驳的论点,摆出客观事实和证据,摆出正确引用的法律条款,据理论证,分清是非;要根据论证所得出的结论,明确提出对原裁判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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