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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包括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残疾和职业病等级确定、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风险分担、互助...
【工伤办理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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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判断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的认定有法定的标准,而且工作也包括法定工伤与视同工伤的区别。所以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经过专业的判断。 申请工伤: 最终确认是否属于工伤,是劳动部门工伤认定科的工作职责。受工伤者或者其家属或者单位,需要向劳动局提出认定申请,才能出最终的认定结果。 进行行政复议。 对劳动局的认定不服的,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以最终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申请工伤补偿核准。 在认定为工伤的前提下,补偿的多少,也可以由劳动局来核准。 申请仲裁: 在认定为工伤的前提下,如果单位仍然拒绝承担工伤责任,则员工可以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通过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权利。 申请先予执行: 工伤员工一般情况下,在本来收入不高的生活状态下,又因为工伤需要支出高额的医药费。如果等着仲裁结果,势必耽误治疗。
1、职工遭受职业伤害,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十六条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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