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很高兴为你解答法律问题。若果存在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肇事司机是在执行车主分派的任务,那么,根据《民诉意见》第四十五条及《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九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机会车所有人通过合法的租赁、借用方式将车辆交由第三人使用,那么机动车的使用风险应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这符合责任自负的法理,除非机动车所有人存在过错,譬如,将车辆交由没有驾驶资质的人员驾使;将车辆出租给没有营运资质的第三人营运等等。)机动车所有人如果不知情,属于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如果是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的,则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是否要求挂靠单位承担责任,关键在于挂靠单位是否对涉案车辆具备相关利益,如果车辆挂靠于某个公司。挂靠人与被挂靠单位实际上约定了利益分配,挂靠单位对车辆具有利益收入,则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车主与公司不具备利益分配,公司仅收取服务性的管理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应在收取管理费总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9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