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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诉讼离婚时法院判决的儿童监护权考虑到男女双方当时的综合情况,直接监护对儿童成长更有利的一方,协商离婚时双方协商由哪一方直接监护儿童,随着离婚时间的推移,直接监护儿童不利于儿童成长,或者直接监护儿童可以的。无论离婚之时还是离婚之后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考虑的原则就是对孩子成长要有利,离婚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儿童一起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行为,或与儿童一起生活对儿童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3、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想和对方一起生活。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在此杨丽萍律师建议,无论是否再婚,要获得孩子的监护权,都必须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
是的,再婚后还是可以重新争取孩子的监护权的,孩子的监护权问题和父母是否再婚无关。重新争取监护权的前提条件如果不是对方愿意改变,改变监护权的前提条件必须有合法改变监护权的依据。比如孩子明确表示要跟着对方生活或者教唆孩子犯罪。《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改变子女抚养权的,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的。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和另一方生活。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抚养权,让女方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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