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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产证的办理的时间问题,我们的国家的法律之中有明确的规定。《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
房产过户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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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90天。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房产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不超过30个工作日,可以完成。 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应当自行记录在房地产登记簿上完成。 房地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颁发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书。
需要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在顺利签署购房合同后,开发商会协助提供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这个时间视开发商的不同会有所差异,但通常在10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在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去房管局登记备案办理房产证需要走一系列流程,通常15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由于是全款买房,不牵涉到贷款问题的话房产证在付款后1个月内应该是可以拿到的。 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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