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的荒地、荒山进行征收时,征收补偿款的分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确定,但荒地、荒山如果承包给他人的,安置补助...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签订经营合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从事独立自主的生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土地法》规定,开荒地的使用权归开荒人,谁先开荒谁有使用权,但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开荒地被征用后的补偿归当时的所有者。但是所有者的确定有以下法律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你自己开的荒地20多年了,是在土地上付出了辛苦和贡献的,别人占用,必须经过你的同意,你有权索要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开荒种地征地补偿款中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6人已浏览
514人已浏览
740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