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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不受法律支持。 根据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有两种: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
重婚是否可撤销,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 一、若重婚是被胁迫的,是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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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具体的情况: 其一,若重婚是被胁迫的,是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其二,若重婚是自愿的,则属于无效婚姻,而不是可撤销婚姻。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属不属于可撤销婚姻,要看具体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事实中第二次婚姻状态是无效的不合法的,并不受法律的保护,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婚姻状态,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认定。 1、若重婚是被胁迫的,是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若重婚是自愿的,则属于无效婚姻,而不是可撤销婚姻。
重婚是否可撤销,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 一、若重婚是被胁迫的,是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二、若重婚是自愿的,则属于无效婚姻,而不是可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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