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险,逐步扩大保险品种和范围。...
鼓励和引导建立以木竹及林产品交易为主体的林业要素市场,为林业产权交易、木竹及林产品交易提供服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建设管护工作,并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建设管护工作。
森林建设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公众参与的方针,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适地适树,造管并重,崇尚自然,保护现有植被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树竹花草,珍惜和保护森林建设成果,对毁林、毁绿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检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66人已浏览
2,206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8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