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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一、夫妻财产约定与离婚协议区别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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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约定解除是一方行使约定解除权的结果,是一种单方行为,须以约定解除权的存在为前提而协议解除是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结果,是一种双方行为,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前提。 2、约定解除的行使往往是一方当事人违约的结果而协议解除不以一方违约为前提,在没有违约的情形下,双方当事人亦可协商解除合同。 3、约定解除的效力由法律直接规定而协议解除的效力完全听人由当事人的意愿,法律不干预也没有必要干预。 4、约定解除权的行使导致合同消灭而协议解除是以一个新的合同关系代替原来旧的合同关系,是对相互权利义务的重新安排、调整和分配。 5、从约定的时间来看,约定解除是一种事先约定,而协议解除是一种事后约定。
赠予协议与赠与协议不一样,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予是指送财物或他物给人,亦指赠给的财物等。赠与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赠予可以是单方面的行为。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要约收购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进行,协议收购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 (2)《证券法》虽然未对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所收购的股份类型作出明确规定,但依据现时上市公司收购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的股份一般是可流通的普通股,而协议收购的股份一般是非流通股(包括国有股和法人股)。 (3)由于协议收购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大股东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订立合同收购股份以实现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所以协议收购通常为善意收购;要约收购的对象是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股份,自然不需要征得目标公司经营者的同意,因此要约收购多为敌意收购所采用。 (4)要约收购主要发生在目标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公司的控制权与股东分离的情况下;协议收购则多发生在目标公司股权比较集中,存在控股股东的情况下,收购人可通过协议方式实现控制权的转让。 (5)要约收购在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达到30%时,若继续收购,就须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做出股份出售承诺的股东则与收购人产生合同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90%以上时,收购人负有强制性要约收购的义务。而协议收购是建立在双方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基础上的,不具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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