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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能否继承,要看其是否尽了赡养义务。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妇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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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婆无遗嘱指定儿媳妇继承前提,儿媳是没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另外规定,儿子如果先于老人死亡,儿媳妇继续赡养公婆,那么儿媳妇可以作为第一序列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正常过户的话(相当于一般买卖关系),就带着婆婆的身份证、房产证跟丈夫的身份证,还有每个人的私章,就可以倒当地的房产交易部门进行过户了,时间大概有二十个工作日就差不多了,费用有契税按房价的百分之一收取,如果房产证下发时间不满2年,还要交纳购房价与过户价差额的百分之五点五的营业税,还有按面积收取的买平方8元的交易服务费。(不是商品房的话,还要交纳过户价百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还有一种过户方式叫“继承”,需要婆婆跟丈夫,还有丈夫的爸爸妈妈跟爸爸妈妈的兄弟姐妹及他们的配偶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前边所有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的)、单身证明(未婚的)、私章、房产证。公证书大概三到五个工作日就可以出来了,快的话当天或第二天就能拿到。然后拿着公证书到房产部门进行过户登记。再就是“赠与”,这个只需要婆婆和丈夫到公证处做赠与公证,拿到公证书到房产部门登记转移就可以了。上述三类方式,建议采取“赠与”方式,费用最小,手续也不麻烦!
1、因为您婆婆去世,房屋是由她的四个子女继承;2、四个子女想将房屋转赠给内地的亲友,就需要四个子女的一致的同意,要签订一致同意转赠的书面文件;3、如果四个子女不想一起到新会办理,可以在香港签署赠予的文书,然后经过中国司法部认定的在香港有委托公证权的律师把这份文书在香港公证一下,然后将这些相关文件拿给您在内地的亲友;4、还需在新会本地,即房产所在地办理公证,房屋才能转赠过户,公证费用一般按房产的价值的百分比收取,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公证处;5、建议如果方便的话,四个子女一起到新会办理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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