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常州市生育保险条例有以下内容: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
各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的生育保险工作。其中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生育保险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直接管理。社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生育津贴领取材料 1、个人身证明; 2、结婚证; 3、户口簿;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5、本人实名制银行卡。 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1、工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2、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 3、办理就医登记表。 4、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 5、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jpg 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一、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30天;(2016年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取消,详情情况以当地为准) 4、难产假 ①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 ②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 ①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②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③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④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二、男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计发)。 一次性生育补助标准 一、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二、一次性补贴 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第一条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和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第四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坚持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措施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4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282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