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有如下法律约束: 1、应当由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协议,并...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 1、调解协议性质属于民事合同,一旦达成各方应当依约履行。 2、调解协议在诉讼中的作用是“证据”。 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张某,(肇事方)男,19**年出生,汉族,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有委托代理人就写,没有就不用) 当事人:李某,(受害方)男,19**年出生,汉族,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20**年**月**日,在什么地区什么地段发生什么样交通事故造成李某受伤或(死亡),交通事故发生后,甲方立即采取超常规和积极抢救措施将乙方送到**医院治疗,经诊断:(把诊断写上)。在此期间乙方共花费医疗费**万元,乙方在**医院住院已***天进行康复休养.目前伤势已经基本痊愈,根据**医院的主治医师的意见可以回家进行调养。乙方病情痊愈后,多次找到甲方请求调解,并请求给予一次性处理。甲方在乙方的一再要求下,同意乙方的请求。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交通肇事损害赔偿一事,经过双方充分的协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伤情伤残程度及乙方病情需要恢复的时间等基本情况,甲乙双方均已了解和认可。 二、甲方已替乙方支付的医疗费**万元,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一次性付给乙方**万元人民币整(其中包括护理费用,误工费,伤残补偿金等费用)。 四、乙方在签订此协议书后,自愿放弃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的权利。 五、乙方一经签订此协议,甲方给付的赔偿款为乙方现在或将来、直接或间接与此次事故有关的索赔的费用最终和全部赔偿数额。 六、甲方与乙方签订此协议后,(并且公证书下达后)应当立即给付乙方**万元人民币(如果一次性不能付清,可以分期给付)。 七、甲方在付清钱款后,乙方应当将住院期间的医疗票据全部给付甲方。如果找不到原件票据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八、乙方收到上述赔偿金后,甲、乙双方就此次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已解决完毕,今后双方互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九、(1)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定后,一方出现反悔或违反此协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将支付给对方违约金***元(一般不超过金钱数额的20%)。 (2)如果甲方违反此协议其不得向乙方索要已经给付的钱款,并应再给付乙方***元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金钱数额的20%)。如果乙方违反此协议,应当将原来甲方给付的钱款全额退回,并再给付乙方***元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金钱数额的20%)。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公证部门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我们上述协议完全真实、合法,如果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见证人(需要两个无利害关系人): 20**年**月**日
一、双方私下签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1、双方私下签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2、交通事故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各方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第二,当事人必须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二、交通事故调解有没有期限规定为了促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使侵权行为当事人及时受到民事制裁,使蒙受损害的当事人能及时得到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一)调解期限的开始日期。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如果受伤人员自愿放弃伤残评定的,从收到受伤人员书面证明之日起开始;对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下一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 (二)对具备调解开始时间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并另行约定调解时间。 (三)当事人申请超过法定时限或者对检验、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处理(不调解)通知书”,说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的理由和依据,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一、双方私下签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1、双方私下签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2、交通事故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各方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第二,当事人必须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二、交通事故调解有没有期限规定为了促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使侵权行为当事人及时受到民事制裁,使蒙受损害的当事人能及时得到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一)调解期限的开始日期。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如果受伤人员自愿放弃伤残评定的,从收到受伤人员书面证明之日起开始;对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下一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 (二)对具备调解开始时间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并另行约定调解时间。 (三)当事人申请超过法定时限或者对检验、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处理(不调解)通知书”,说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的理由和依据,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5人已浏览
308人已浏览
367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