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当得利之债的概念是不当得利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构成要件: 1、必...
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得利不当的利益是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章不当得利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履行道德义务的支付;(二)债务到期前的清偿;(三)知道没有支付义务的债务清偿。
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受害人能够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不当得利受益人返还获到的利益。不当得利,指无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到损失而得到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获到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到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获到,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做法;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大意、误解或犯错所导致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