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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作出逮捕决定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如果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相...
一旦经深入侦查,犯罪证据充分、犯罪事实清楚,就可以完全证明犯罪了。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将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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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一般情况下,警察抓人时一定要出示拘留证或逮捕证,但特殊情形例外。具体请参照以下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不见得,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即只是一种措施,是否有罪需要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并且实践中有很多案件经律师辩护后法院最终宣告无罪释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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