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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25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30周岁。应在妊娠(怀孕)前持以下申办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
㈠登记对象。 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自行安排生育子女的时间,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㈡登记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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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孩子前没有及时办的好准生证(生育登记证),在孩子出生后需要补办。 2.遗失准生证(生育登记证)。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须满足女方初育的为年满25周岁,女方再育的为年满30周岁。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办理生育证。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以下证明和证件: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3、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4、符合特殊情形的提交该项情况下的指定材料。
你说的是不是准生证。《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样本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具体的程序需要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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