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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过世后,我对公公的遗产有没有继承权?

2022-10-01
首先,作为女儿,你丈夫的妹妹是第一顺序的人,但是她并非唯一的继承人。其次,你丈夫先于你公公去世,你儿子作为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但继承的份额只限于你丈夫应继承的那部分。《》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最后,作为丧偶儿媳,在丈夫去世后承担了照顾公公的主要义务,符合丧偶儿媳享有继承权的条件,因此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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