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
甲方: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甲方: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身份证号:住院号: 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三、医疗事故原因 四、赔偿数额 1、医疗费:元 2、误工费: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元 4、陪护费:元 5、残疾生活补助费:元 6、残疾用具费:元 7、丧葬费:元 8、被抚养人生活费:元 9、交通费:元 10、住宿费:元 11、精神损害抚慰金:元 12、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元(不超过2人) 五、偿款给付时间: 六、违约责任 1、出院处理: 2、如为死亡患者,尸体处理 八、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日期: 日期:
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