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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武汉社保网网上办理生育就医登记审核通过的参保人员,不需提供资料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
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正常缴纳武汉生育保险满6个月以上并还在持续缴费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一)受理时间:工作日即时办理。(二)需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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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生育医疗费用是指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 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职工生育(含流、引产)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女职工在不同 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生育医疗费用将会有不同的定额标准。 顺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助娩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剖宫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 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住院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 此外,女职工在门诊进行人工流产手术时,其定额标准为: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 一级医院130元;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 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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