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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如何进行生育登记?

2022-10-20
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正常缴纳武汉生育保险满6个月以上并还在持续缴费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一)受理时间:工作日即时办理。(二)需提供的资料:(1)《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4)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生育证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不再作为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属于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作为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三)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女职工诊断妊娠后,应由所在单位携上述资料,向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待遇窗口申报,办理生育登记备案。女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已登记备案的《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到生育定点医院就医,产检及住院费用在医院直接结算。(四)办理生育登记需注意以下事项:(1)女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6个月以上(缴费中断3个月以上的,从再次缴费开始计算)方可办理登记备案。(2)女职工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之日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此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费。(3)在协议医院范围内职工自行选定就诊医院。产前检查限额700元,其中首次产检限额185元,需在各辖区区妇幼保健所或市妇幼检查,并领取围产保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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