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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
一、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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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3、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不应予以支持; 4、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5、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6、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二、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办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在一般保证,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随主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中断,导致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债权人就主债务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债权人向主债务人提出要求其履行债务的请求; 3、主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一般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以及保证人同意履行保证义务和债权人就保证债务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些事由也导致一般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但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并不随主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中断。
保证是指,保证人承诺,在债务人到期不能承担债务清偿责任时,由其替债务人代为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在债务人不能承担清偿责任时,保证人需要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我们称之为“保证债务”。然保证人的这一保证债务不能无期限地存续,其必须受到诉讼时效制度的约束。就连带保证而言,保证人需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换言之,自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清偿责任时起,债权人就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此时的保证债务和一般的债务没有本质区别,故其诉讼时效亦当然应当从保证债务发生之时,即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清偿责任时起计算。对此,理论界和实务界均没有争论。但是,就一般保证而言,保证人通常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债务人不履行清偿责任时,保证人并不需要立即承担保证债务,而是可以要求债权人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其只在此后仍不能满足债权人债权时,保证人方承担剩余部分的清偿责任。因而,一般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肯定不能同于连带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若不考虑债权人因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而耽搁的可主张权利的时间,以致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因时间经过而届满,则显然对债权人不公。然而,就一般保证保证债务而言,其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究竟如何计算,在立法和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3、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不应予以支持; 4、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5、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6、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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