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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所有。但全体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3、股份的发行、筹项符合法律规定。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4、发起人制定,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公司住所。
的实质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要件:公司类别、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组织机构。 2.设立人要件: (1)公司设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自然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法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承担无限的无限责任公司股东,或合伙中的合伙人及其他无权利能力的社会团体,不得以团体名义作为公司设立人。 (2)设立人人数要件:公司设立之初的人数规定,各个法律有所不同。 (3)设立人出资要件。在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国家里,设立人的出资要件,法律无明确严格的规定。而我国是实行资本确定原则的国家,对设立人出资要件,有严格、详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首先为大家明确一下分的特征,分公司是分支机构的一种具体形式,是总公司的下属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它的由总公司承担。注意,虽然我国《》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是,我国《》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也就是说尽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仍可以独立参加民事诉讼活动。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设立分公司的具体条件如下: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之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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