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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首先得看章程有没有规定,如果章程规定不可以质押的话就不可以,如果规定可以质押的话,就可以质押。...
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土地所有权归属分两类:一是全民所有制,即国有土地;二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主要指农村集体土地。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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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四条: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财产属于“本集体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规定及改制的规定和做法,企业资产全部出卖后,其资金在偿还内、外债务,补发职工工资,补偿临时工、合同工及工伤人员等各种经济补偿后,剩余的可以按出资多少、供献大小、工龄长短等因素量化分配到人。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的量化分配人员应否包括本企业以前的退休职工?或者还是否包括企业的临时工、合同工?是出现在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中量化分配(又叫股分量化)阶段,争议和矛盾较多的事。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者有之。根据前面所述集体资产属于“本企业劳动群众”的规定,应该包括本企业退休职工,(已死亡一年以上的因失去主体而除外)。临时工、合同工除在遣散安置时应按规定给予以经济补偿(包括两金三险)外,不应再参与这种属于“本集体企业劳动群众”的所有权分配。这点,就是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国营企业以及和改制后已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根本不同的地方。有的人不理解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股分量化分配为啥不包括外来的临时工与合同工,道理很简单:此前在这个城镇集体企业做临时工或合同工,他们和这个集体企业是以合同的形式建立的劳动关系,企业拍卖解体,劳动合同自然终止。除按法律规定得到经济补偿外,其身份并不属于这个企业的“本集体企业劳动群众”,比如农村人员,他属于他所在的农村生产队那个集体的劳动群众,他对其集体土地和生产资料是有所有权的。这也是我国旧的经济体制(特别集体经济)所形成的,通过企改制也正是要解决这些不合理的用工制度和所有制问题。从而实现全员劳动合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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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制改制程序:1、制订改制方案;2、上级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3、产权界定;4、整体资产评估(含负债);5、资产确认:涉及国有资产的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涉及集体资产的由职(代表)大会确认;6、名称预先核准;7、准备申报材料,报市工商局、市体改办、市财政局;8、报市政府审批;9、将货币出资存入指定专用帐户,验资;10、召开创立大会;11、填写工商改制登记表式文件;12、报改制登记机关登记注册;13、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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