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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网络广告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而网络广告是广告主希望他人主动向自己发出要约,表达订立合同的意向。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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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一般为要约邀请,符合要约规定的可以视为要约,广告的发布人是属于要约人,消费者为受要约人。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在线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而在线广告是指广告商希望他人主动向自己发出要约,以表达订立合同的意图。但是,如果在线广告符合要约条件,则可以构成要约。
要约邀请不是合同的一部分。根据有关法律,要约和承诺是签订合同的两个步骤。要约邀请是合同前的行为,即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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