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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
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从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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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未遂 概念: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视为犯罪未遂。 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一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一个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犯罪中止 概念: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特点:(1)暂停的时间性。暂停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犯罪行为实施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可以暂停。(2)暂停的自动性。设立犯罪暂停,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是犯罪暂停、犯罪准备和犯罪未遂的主观区分标志。(3)暂停的客观性。暂停不仅是一种内心状态的改变,也需要客观上的暂停。(4)暂停的有效性。无论哪种暂停,都必须是没有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以下三种情况均设立犯罪暂停:①当结果发生时,行为人的中止行为独立防止了犯罪中止。②当行为人的中止行为与他人的协同作用共同防止结果发生时,只要能够认定行为人做出了真诚的努力,也就成立了犯罪中止。③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且结果未发生的,即使行为本身意外未能导致结果发生,或者客观上完全由于他人行为而防止结果发生的,也成立了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中止犯无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的中止和未遂是两个概念,它们均属于故意犯罪的形态类型,极易混淆。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作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并不具备刑法所规定的一个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 两者不同点: 1、发生的时间不同。 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 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3、刑事责任不同。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4、行为结果不同。 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一个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刑法》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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