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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可以用决定不起诉而结案。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期间,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或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补充侦查后...
1、检察机关一般不会撤案而是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作出撤诉后,一般会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般需要两个月即补充侦查两次,仍然认为不符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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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第一百四十条第三款: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我们国家对于审查起诉这个阶段的话,他是需要听取律师的意见的,因为在这个阶段过程当中,他是决定着一个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到法院来进行一个进一步的审理,所以此时律师的意见的话是非常的宝贵和重要的,必须要有相关的意见书提取。
检察院半个月不起诉案子过期。案子移交检察院一般情况下,绝大部分案件一般是传唤一到两次,需要根据案情复杂的程度来进行确定。不起诉的情形如下: 1、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
答:收到结案决定时。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二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应当跟踪办案机关对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的处理情况。办案机关未在十日以内回复处理情况的,可以报经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长批准,以本院名义向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其及时回复。第二十三条经审查认为有继续羁押必要的,由检察官决定结案,并通知办案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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