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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
展开全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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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负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二)、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将担保人定期(存折,现金______万元)交你院作抵押,可从中支付一、二项所需费用。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具体可以联系我。我们公司也可以做诉讼保全担保。目前成都法院已认可保单保函作为诉讼保全担保物。
保函审核及开出1.银行对客户资格、基础交易、相关材料审查; 2.银行对客户的保证金或授信额度等抵押情况进行落实; 3.银行审核保函的书面申请及保函格式; 4.保函开出。 温馨提示 1.保函修改:根据被担保人和受益人的需要修改保函条款,如延长保函效期等。 2.保函付款/赔付:在保函效期内一旦发生受益人索赔的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经担保行审核索赔单据并确认与保函索赔条款的要求相符后即履行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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