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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生活中,户籍被取消的身份证是否还能使用,需要区别对待。如果在有效期内,可以使用,否则不能使用。但原则上,户籍被取消注册,身份证也失去了...
1,原则上,户口被注销了,身份证也就丧失了法律效力。也就是不能用了。2,我国户口注销有以下几种类型:死亡注销、出国定居注销、入伍注销、错误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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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1、原则上,如果户口被注销,身份证将失去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不能用。2、我国注销户口有以下几种类型:死亡注销、出国定居注销、入伍注销、错误户口注销(如重户口需要注销其中一种)等。不知道你在什么情况下注销。3、无论户口因什么原因被注销,身份证都应由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按规定收回。4、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收回身份证。户口注销后,原身份证已经失去法律效力,没有人。怎么会有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更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人死了,应按户政管理规定及时注销死者的户口及身份证,不能再凭应注销而没有注销的死者的身份证办理其他业务。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是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具有法律效力。用身份证去办理“其它业务”,其目的就是要由持证人担负起完全的民事责任,承担起社会和法律的义务。人一旦死去,即使其户口与身份证没有及时注销,难道还得让其承担任何法律义务和社会义务吗?
公民死亡以后,户口被注销以后其身份等证件是无法继续使用的,对于其身份证资料一般还会在该户籍所在地户籍部门有所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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