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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2019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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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伤赔偿标准: 1、按伤残程度和实际情况确定医疗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具体数额;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3、如果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赔偿一般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浙江的工伤赔偿标准: 1、一般赔偿医疗费用、伙食住院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等方面,造成伤残的,还需要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其中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主要责任,工伤保险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残疾赔偿金可以同时主张的。 2、法律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9〕50号)精神,原执行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中“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的规定作如下调整: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其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支付: (一)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两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三项费用: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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