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便有三种情形: 1、夫妻双方都是外国人且双方经常居住地在中国领域内:此种情形,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该离婚诉讼案。 2、夫妻双方都是外国人且被告经常居住地在中国领域内:此种情形,也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该离婚诉讼案。 3、夫妻双方都是外国人但原告经常居住地在中国领域内,被告经常居住地不在中国领域内:此种情形,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该离婚诉讼案。但根据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五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果被告提出案件应由更方便外国法院管辖的请求,或者提出管辖异议的,法院一般会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告知其向更方便的外国法院提起诉讼。
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2、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不同,诉讼离婚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权法院,一般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被告的常住地是指被告在这个地方居住了一年以上。例如,双方在临沂登记结婚后,双方一起搬到青岛,在青岛居住了一年以上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可以起诉离婚,直接在青岛起诉,临沂。这就是辖区法院的确定。当然管辖法院的确定事实上比较麻烦和复杂,建议有相关问题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咨询律师。管辖法院确定后,需要准备相关资料立案。需要准备民事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孩子的相关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明,直接到法院立案处理。立案之后,等待法院开庭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3人已浏览
392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