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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在破产清,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可以对债权债务进行转让,例如债权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依约定不得转让等情形时不能...
对于破产企业的债权可以转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由于破产企业的债务清偿是有优先顺序的,并且企业的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清偿全部的债权,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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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公司宣布破产后会进行财产清算,大部分债权可以通过一些渠道进行清算。但是,如果要转让破产公司的债权,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这些破产公司或企业在某些方面与其他债权不同,法律上也有一些特殊规定。首先,根据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也就是说,破产企业债权的受偿主体一般只能是清算组。其次,根据《破产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破产企业的债权必须直接与债务人确认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进入破产财产或者执行程序。第三,根据《破产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破产企业的债权不受原合同约定债权履行期限的限制。综上所述,破产企业的债权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但是风险很大。
债权待定状态不可以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让与应当满足债权债务关系已经依法生效、债权须有可让与性等条件,而债权处于待定状态的,不属于生效的债权范围,故不得进行转让。
1、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是执行依据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主体。即一方是享有权利,另一方负有义务。 2、不是法律文书中确定的权利主体或者义务主体的,是不能作为执行当事人,他没有申请执行的权利或者执行的义务。也就是说,执行当事人就是执行依据上写明的权利与义务人。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度中转让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的行为,对执行程序而言,并不产生受理人当然取代申请执行地位对执行程序产生法律后果。法院在执行中的债权不能被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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