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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无论工伤鉴定程序多长时间工伤认定书的审批都是要在特定的时间内批的,所以请不要太担心这个。 1.一般来说,是自受理之日起15天--60天之内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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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鉴定程序多长时间?一般来说,工伤鉴定所需时间为60天,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个人提交工伤鉴定申请,等待劳动行政部门通知后,工伤职工到指定地点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束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费用可以先自付,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工伤认定结论做出后,劳动者如果伤情确实严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伤害结果,那么很可能会构成伤残。这时候劳动者需要在伤情经治疗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等级鉴定和护理等级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二、工伤鉴定费用由谁出? 1、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因工伤或者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用由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在申请时先行支付。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上的,鉴定费用由鉴定人所在单位承担。 2、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由个人承担。 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提前支付。重新评估结论与原评估结论一致,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重新评估结论与评估结论不一致的,评估费用由原评估机构承担。 4、因伤情变化重新申请鉴定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拿到工伤鉴定后,应先看鉴定级别有没有问题。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鉴定程序多长时间? 一、工伤伤残鉴定得等多长时间一般来说,工伤鉴定所需时间为60天,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个人提交工伤鉴定申请,等待劳动行政部门通知后,工伤职工到指定地点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束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费用可以先自付,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工伤认定结论做出后,劳动者如果伤情确实严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伤害结果,那么很可能会构成伤残。这时候劳动者需要在伤情经治疗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等级鉴定和护理等级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二、工伤鉴定费用由谁出? 1、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因工伤或者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用由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在申请时先行支付。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上的,鉴定费用由鉴定人所在单位承担。 2、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由个人承担。 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提前支付。重新评估结论与原评估结论一致,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重新评估结论与评估结论不一致的,评估费用由原评估机构承担。 4、因伤情变化重新申请鉴定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拿到工伤鉴定后,应先看鉴定级别有没有问题。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按程序工伤鉴定申请后半个月左右去鉴定。法律上规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是由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安排时间的,一般半个月左右会有通知。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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