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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
十三;(五)在暂扣凭证有效期内再次违章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八、冒领的驾照驾驶机动车的、号牌;(十)因违章被暂扣驾照正证和副证的,自一九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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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是否拘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
就开车罚款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4)。第六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驾驶证被暂时吊扣,虽然并非没有驾照,但在驾照被依法吊扣期间继续驾车上路的行为,仍被视为是无证驾驶,应依法受到处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给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对驾驶证被依法吊扣期间继续驾车是否属于无证驾驶的批复》中明确指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驾驶员管理法规的规定,无证驾驶,是指没有依法取得驾驶资格以及驾驶资格被依法剥夺期间继续驾车的行为。因此,驾驶证被依法吊扣、滞留或驾驶证正证被滞留期间继续驾车的行为,应视为无证驾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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