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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转让给其他公司,两家公司进行合并的,原企业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合并后的企业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公司不存在转让问题,只有合并和分立之说,依您所述,您应该是说,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与原股东有没有关系吧,这个可以在转让协议中进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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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也就是说,受让方成为新股东的同时,成为对标的公司借款的债权人。 二是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股东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时有发生,但在股权转让时应当了断。此款项的法律关系中,标的公司是债权人,股东是债务人。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应当明确告知意向受让人存有债务清偿问题,处理的办法是事先作出承诺,并在结算转让价款时一并偿还。 三是与原股东相关的或然债务风险。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股东提供担保,或股东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贷款清偿尚未到期,作为股权交易的双方应当约定,经征得金融机构同意,或解除原股东担保,由新股东对标的公司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或解除标的公司担保,由原股东另寻他人承担担保责任,以规避原股东、标的公司或然的债务风险。 四是与转让股东无关联的债权债务。标的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也会产生一系列的债权债务,并与股东无关联关系。如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以标的公司财产作抵押);经营活动中往来的应收应付款项;标的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合规决策程序向他人提供的担保等。对债权而言,标的公司是权利主体和行为主体;对债务而言,标的公司是承债主体和清偿主体,可以独立于股东依法合规地进行处置,与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 以上就是对公司债权债务的转让不同情形的处理的解答了,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涉及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形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寻求相应的处置方法。而不能一概的签订转让协议,以防产生纠纷。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股权转让之后,目标企业原所有资产以及债权债务,继续由这个公司承担从法律的角度讲,虽然目标企业的股东变了,但是法律上的主体——这个公司是不变的,所有目标企业的原有债务应该继续由股权转让后的这个公司承担——在企业合并情况下,最终也就算是由新股东承担当然了,如果股权转让双方对部分债权有特殊约定的,参照双方约定处理
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涉及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况多种多样,应区分不同情况,寻求相应的处置方法。一、目标公司向股东借款的债权。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可以同时作为债权人提出转让条件,即将债权捆绑在一起转让股权,要求受让方在转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目标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第二,股东欠标的公司的债务。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应明确告知意向受让人债务清偿问题。处理方法是提前做出承诺,结算转让价格时一并偿还。第三,与原股东有关的或然债务风险。股权转让前,目标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提供担保,股东向金融机构借款,目标公司提供担保。当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贷款清偿尚未到期。作为股权交易,双方应约定,经金融机构同意或解除原股东担保,新股东应对目标公司的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解除目标公司的担保,由原股东另寻他人承担担保责任,避免原股东、目标公司或者债务风险。第四,与转让股东无关的债权债务。可以独立于股东依法合规处置,不构成股权转让的相互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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