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一定要明确约定,否则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一般而言...
我现在已经离婚了,离婚后一般探视权如何约定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离婚协议中未规定探望权的,可由男女双方协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后小孩的探视权问题应当由父母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来约定。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孩子探视权的问题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具体的探视时间、探视次数、探视方式等。但如果是诉讼离婚,通常法官会征求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同意,那么一般就按照协商好的探视次数履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法官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我们婚姻律师在为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时,对于探视权往往这样书写: 双方婚生女/子(年月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女儿。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 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 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1、离婚后探视权具有如下法律规定:夫妻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0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303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