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非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及使用,一般都是由创作作品的作者享有的。在我国的著作权归属的规定中,原则上作品一旦被作者创作出来的,此时是可以根据自动保...
著作权归属一般来说就属于署名者,但是也有特殊的规定方式,在产生著作权纠纷时可以参考上述规定的方式来确认权利人,最好在作品完成时去相关部门登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如果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如共同创作的小说、绘画等,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人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如果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如歌曲,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职务作品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 (一)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工作任务”,是指单位职工在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这类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二)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特殊职务作品,是职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科学技术类作品。科学技术类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因此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也可归入特殊职务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因职务创作完成的作品,其著作权归作者享有。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中除署名权以外的权利归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1、作者创作的职务作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依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职务作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2人已浏览
611人已浏览
296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