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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
设立公司流程: 1、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4、领取营业执照; 5、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6、到银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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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按照以下的流程: 1、订立公司章程。 2、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4、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三)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四)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六)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七)住所使用证明; (八)工商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对以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准许登记并发放营业执照。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的刻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完成。
公司设立的具体流程如下:一是核名,工商局上网检索你填写的公司名称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二是制定公司的章程;三是股东认缴出资;四是注册公司申领营业执照;五是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去银行开基本户。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流程是订立公司章程;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等条件。《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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