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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会时转达家属的意见,但不能带信件。《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在押人员不可以让律师带信件出来,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转达家属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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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不可以让律师带信件出来,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转达家属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不可以。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羁押人。也可以通过传达室给他存些钱,里面可以买东西改善生活的。《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第二十七条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
可以会见。会见权是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至为重要的一项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因此,当犯罪嫌疑人被临时羁押,也属于被采取了强制措施,该犯罪嫌疑人就有权委托律师,接受委托的律师便可以行使其律师会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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