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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有期限。一般情形下期限是二年,但如果被执行人具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严重情节,或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则可以延长一...
1、企业作为债务人承担负有还款的义务。 2、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负有担保责任。 3、如果债权人通过诉讼,确定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并向人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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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录在履行完债务偿还义务之后就可以解除。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对其采取上失信人名单的处罚方法,被执行人履行完义务可向法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或认为失信信息有误可申请法院予以纠正。也就是履行完义务的,可以申请解除。
由于您已经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您想归还欠款,您可以先告知法院,将欠款交给法院,再由法院移交给当事人;或者您可以找到对方债权人,向其归还欠款,由其向法院提出删除失信人信息书面申请。通过上述法定程序,您才会被法院移除失信人名单。为了不影响您正常的生活,您可以尽快按照上述法定程序处理。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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