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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部分是不受保护的。不超过24%的利息均受保护;超过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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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第三者和借款人取得联系,重新协商借款还款方法。放款人必须明白,放高利贷是违法行为,高利贷的借贷合同属非法合同,国家不予承认不予保护,但是“借钱要还”,”重合同,守信誉“,这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借款人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在此前提下,双方重新商定新的和法规没有冲突的借还款合同,并有第三方协调执行。2、如果和借款人多次协商,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借款人有恶意拖欠不还意向的时候,可向当地法院状告借款人,要求法律仲裁。3、如果借款数字较大、影响后果比较严重,又找不到借款人下落的,可向公安部门申诉借款人的恶意行为,要求立案,追查借款人归案,听从法律处理。4、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法律意识,既要搞活经济和流通,又要遵守国家金融政策和规定,避免同类问题的发生。
如果是短期临时性借款且借款额度不是太大,在下个会计结账日前归还了的,出纳员可以灵活处理(一般情况下,很多人会这么处理),即收回现金,退回借条(严格的讲,应借条下账,以后在收回现金时,开具收款收据,冲抵借款),如果是跨月度借款,则必须把借条下账,收回借款时,再开收据冲回借款。如果借出去的现金,拿回来的是发票的话,严格的讲,也应先开收据冲回借款,再按照发票额度据实报销,多退小补。
你的这个借款担保应该是一般保证,保证期间约定不明,你可以在两年内将借款人和保证人起诉上法庭。借款人用于非法活动,对你没有影响,除非你事前知道他用于非法活动。借款保证协议比较复杂,我的意见是个人意见,仅供你参考,建议你带上资料与律师面谈较妥,这样才能为你设计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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