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犯罪行为而判处的罚金,应当缴纳。拒不缴纳的,在判决生效后,法院刑事审判庭会移送到法院执行局依法强制执行。《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条被判处...
是主刑的附加刑。不缴纳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九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罚金属于刑罚中的附加刑,是指经人民法院判决,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判刑后缴纳罚金属于罪犯的法定义务,并影响刑期的执行。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刑法》 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不交会怎么样?在法院判刑后,若被告人不主动交罚金的话,法院应给予强制性追缴。犯罪嫌疑人在服刑期间不缴纳罚金的话,对于减刑和假释都会从严处理,有可能不给予减刑或假释。 其中我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1、由法院执行犯罪分子的其他财产,无财产可执行的,暂缓缴纳。 2、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 3、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如火灾、水灾、地震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可以考虑减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373人已浏览
7,529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