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的认定,要根据本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刑法》第163条规定,犯有公司、企业、其他公司人员受贿罪,受贿金额大的,可以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受贿金额大的,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没收财产。
特定相关人员要求,接受他人财产,国家职员知道后未退款或提交的,应认定国家职员故意受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行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第十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因贪污、受贿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接受他人财产后,将赃物用于公司公务支出和社会捐赠,不影响贪污罪、受贿罪的认定,但量刑时可适当考虑。特定相关人员要求,接受他人财产,国家职员知道后未退款或提交的,应认定国家职员故意受贿。
立案标准(《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量刑: 1、索取或者收受贿赂5000元至2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索取或者收受贿赂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5人已浏览
315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