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般由总承包方(发包方)或地位相当方承担赔偿责任,涉及无资质等违法情况的,可能涉及更多责任主体,建议与律师面谈详细维权方案。...
专业分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就专业工程对总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承包人仅就劳务作业对劳务发包人负责,对总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专业分包:是指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包人(二者统称为“劳务发包人”)将其施工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交由法定资质的劳务企业(劳务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与专业分包相同之处有: 1、劳务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工程; 2、劳务承包人必须亲自完成分包工程; 3、劳务承包人就其施工内容对劳务发包人负责; 4、必须接受劳务发包人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 区别之处有: 1、专业分包的内容是分步分项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表现为包工包料;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工程中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表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清包”。 2、专业分包的发包人只能是总承包人,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可以是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工程承包人,可能涉及四方当事人。 3、分包专业工程,除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总发包人同意;分包劳务作业无需总发包人同意。 4、专业分承包人不能再次分包,但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劳务承包人不能将劳务作业再次分包。 5、专业分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就专业工程对总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承包人仅就劳务作业对劳务发包人负责,对总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劳务分包是将部分或全部劳务作业交由他人完成的行为,形式上与转包非常相似,一方经常将劳务分包混淆为转包而请求法院确认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根据《解释》第七条“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该主张不能得以支持。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建议你先了解一下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条款: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其规范了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条款。 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包括: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分包工作期限;质量标准;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标准规范;总(分)包合同;图纸;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义务;劳务分包人义务;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防护;保险;材料、设备供应;劳务报酬;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施工变更;施工验收;施工配合;劳务报酬最终支付;违约责任;索赔;争议;禁止转包或再分包;不可抗力;文物和地下障碍物;合同解除;合同终止;合同价数;补充条款;合同生效等34条。 劳务分包合同注意事项: 劳务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劳务工程款结算方式、支付时间、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保障劳务工程款支付的措施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劳务作业发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劳务作业承包人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 劳务作业发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明示劳务作业承发包人名称,劳务作业施工现场负责人姓名,分包工程范围,分包工程开工、完工日期等劳务作业分包信息,接受相关管理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劳务作业承包人应当委派项目负责人,负责劳务作业施工现场的管理。 一名劳务作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负责两个以上劳务作业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劳务作业发包人应当督促劳务作业承包人按要求落实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劳务作业承包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的检查,发现未与劳务作业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未经过培训的人员,应当禁止其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
清包工没有签合同,仍是雇佣关系,老板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