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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
一,车辆暂扣原因:为搜集证据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拘留的车辆和汽车驾驶执照拘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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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期限限定为20天,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当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暂扣的车辆一律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当事人的其他证件在查验登记后,应当当场发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当开具暂扣凭证。 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暂扣的车辆一律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 当事人的其他证件在查验登记后,应当当场发还。
新的《安全法》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暂扣事故车辆的目的只能是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期限限定为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10天,检验鉴定后车辆立即放行,这期间不能收取事故预交金。新的规定为交通事故的调解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据此为了更好的保证受害者的赔偿能够到位,交通管理机关可以建议法院根据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配合当事人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由法院来对肇事车辆进行保全从而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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