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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分公司的设立登记,如分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如果单独使用字号的,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第二,分公司设立,...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一、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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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公司必须网上登记,登记完后现场交件,整个流程都归政府的工商管理分局管理,也就是“工商局”。 2、注册完公司后需要刻制印章(公章、财务章、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刻章相当于签字,是一个公司特有的法律效力文件,章需要刻章处的拿去公安机关刻章通知备案,也就是“公安局”。 3、刻完章后,需要预约银行开立一个公司的银行账户,也就是银行开户,以后的缴税、扣费等现金有关的都经过这个账号,也就是“人民银行”。 4、开户完后,进过税务报到成为纳税人,一个为国家税务局一个为地方税务局,也就是“国税局”与“地税局” 5、最后为公司开立一个社保账号,去社保中心开户,也就是“XX区社保中心” 6、社保开户完后,进行公积金开户,最后一个部门“XX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完成:工商、银行、国税、地税、社保、公积金办理完毕后,公司才能算一个完整的公司。
是的,注册分公司和注册公司程序一样的。但是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七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核准名称,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提交材料,在线预审通过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领取执照,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刻章等事项,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 《公司法》第七条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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