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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与妻子结婚前欠下的债务,属于婚前债务。结婚后,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话,离婚时原则上应当仍然由丈夫的个人财产用于归还债务。如果是夫妻...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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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该夫妻一方或双方追索债务。但在法院诉讼中,夫妻另一方能举证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另一方可免除偿还责任。二:债务人所欠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经营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有偿还该债务的责任三:债务人的子女未依法向债务人尽赡养义务,导致债务人生活困难并因维持生活必须需要而欠下债务的,其子女有偿还该债务的责任四:建议债权人根据具体情况到法院诉讼追索债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也就是说,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丈夫与妻子结婚前欠下的债务,属于婚前债务。结婚后,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话,离婚时原则上应当仍然由丈夫的个人财产用于归还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下面是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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