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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9日,XX发布2017年第16号公告,明确: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
普通增值税发票不用抵税,有没有税号没关系,只要有抬头就行了。有的普通发票就开不了税号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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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国税与地税纳税识别号是一样的。实在出现有两种税号时,你的发票是到国税领购的,就用国税税号,是地税领购的就用地税税号。
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如果是企业,不得作为税收凭证,其他单位可以报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购买方为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时,无需纳税识别号。购买方为企业的,必须填纳税识别号。文件依据:XX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XX公告2017年第16号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非。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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